拖欠5年饭费 舆论2小时解决
【拖欠5年饭费 舆论2小时解决】7月24日,苏女士反映,县粮食局的工作人员下乡帮扶时,多次在苏女士父母经营的饭馆用餐,累计欠下28,285元餐费,并打下68张白条。尽管饭馆多次追讨,欠款却因单位“走流程”“领导更换”“账号冻结”等理由拖延五年未结。直至2025年7月24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两名签字工作人员在舆论压力下连夜垫付欠款,事件以“闪电式还款”收场。扶贫小组本应肩负着助力群众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神圣使命,积极为贫困地区的人们出谋划策、提供资源,成为他们脱贫路上的有力支撑。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样一个本应带来希望的群体,却因长期拖欠餐费,给一家饭馆带来了灭顶之灾。饭馆老板原本靠着这家小店维持生计,可扶贫小组的欠款让饭馆资金周转困难,最终不得不无奈停业。不仅如此,一位常来饭馆吃饭的老人,因饭馆停业后生活受到影响,加上自身疾病无钱医治,只能病痛缠身、饱受折磨,形成了“扶贫反致贫”这一荒诞至极的局面。面对质疑,签字人员朱某曾煞有介事地辩解道:“工作餐有餐补。”但这一说法实在难以服众。倘若真有餐补,为何不直接支付餐费,而是让饭馆老板苦苦等待、陷入困境呢?这种“公款消费却让百姓买单”的行为,赤裸裸地暴露了部分公职人员将职权异化为特权的错误思维,他们把本应用于服务群众、为群众谋福利的权力,变成了满足自己私利、逃避责任的工具。
涉事单位在面对这一事件时,更是尽显推诿扯皮之能事。他们以“领导更换”“单位困难”等理由为借口,试图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甚至将这笔债务像“击鼓传花”一样拖延了五年之久。这种治理逻辑,本质上就是把政府责任当成了可以随意丢弃的“私人包袱”,严重违背了“权责对等”这一基本的行政原则。政府本应积极履行职责,为群众解决问题,而不是遇到问题就逃避、推诿。
2.8万元,对于政府来说,或许只是财政账目上的一个小数字,是一笔可以轻松忽略的“小账”。但对于一家在乡村艰难经营的饭馆而言,这可能是全年的利润,甚至是维持生存的根基。饭馆老板为了讨回这笔欠款,四处奔波、心力交瘁,却始终无果。长期的焦虑和愤怒让他气愤交加,身体也每况愈下、病痛缠身。最终,饭馆不得不被迫停业,老板一家失去了生活的来源。这一事件凸显了基层治理中“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严重缺失,弱势群体在面对不公时,往往缺乏有效的维权渠道和保障。
幸运的是,这一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广泛关注。在媒体曝光后的两小时内,欠款被连夜结清。然而,这种“不曝光不解决”的套路,却让人心寒。它暴露了部分部门对群众利益的漠视,只有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才不得不采取行动解决问题。正如签字人陈某道歉时所言:“因为舆论压力才解决,感到惭愧。”这种“被动补救”的方式,远远不是治理现代化的体现。治理现代化要求政府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等到问题被曝光、引起社会关注后才被动应对。
尽管欠款最终已经还清,但政府公信力受损、群众信任流失的代价却难以弥补。网友们纷纷评论:“五年讨债无门的酸楚,抵不过两小时舆论发酵的压力。”这一对比,深刻地折射出基层治理中“形式主义”与“实质正义”的深刻矛盾。部分部门在工作中过于注重形式,追求表面的政绩,而忽视了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利益,导致实质正义得不到保障。只有解决这一矛盾,才能真正实现基层治理的现代化,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县政府应指定现任单位或财政部门承接历史债务,制定公开还款计划,避免“新官不理旧账”成为潜规则。纪委监委需主动核查消费合规性及公款使用情况,对拖延还款、利用职权压榨百姓的行为追责到底。例如,核查68笔消费是否符合公务餐标,是否存在虚假报销(如餐补已领未付)。建立基层商户维权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或跨区域诉讼支持,避免“因诉致贫”现象发生。
基层干部需树立“群众小事即大事”的观念,将“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承诺转化为实际行动。正如评论所言:“当干部们真正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这样的治理才配得上‘为人民服务’五个字的千钧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