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之以礼乐”的教化理念

娱乐 (2) 2025-07-12 10:15:31
原标题:儒家“文之以礼乐”的教化理念

孔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首创私学、杏坛设教、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打破了古代“学在官府”的教育垄断,开创了古代社会“学移民间”的先河。孔子教学尽管包括射、御、数等部分知识与技能性的内容,但侧重点是“文之以礼乐”的道德教化,目的是实现“人文化成”。

《论语·宪问》篇载: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孔子认为,一个人不仅仅要具有智慧、勇敢、才艺等诸方面的专长与优点,尤其要具有“文之以礼乐”方面的道德修养。很显然,这里的“成人”不是指一个人到了一定的法律年龄、具有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掌握了一定的技能、有了某一方面的优长,而是具备了人之为人的道德素养。儒家提倡人格完善,倡导君子人格,但这并不是儒家的最终目的与归宿。儒家以个体“成人”为逻辑起点,以礼乐教化为手段,以化成天下为目的,希冀实现社会和谐有序,乃至天下大同。

孔子的教化观念经孟子、荀子继承与发展,形成一套独特的儒家教化理念。迨至汉代,开始与政治相结合,并通过不同时代儒者的诠释发展,用于了中国两千多年的社会教化与政治实践。尽管存在过于强调道德教化对社会政治的影响,表现出不同程度道德决定论的倾向,但其所蕴含的人文精神、价值取向、政治理念等合理因素,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借鉴价值。

以人文化成天下

“人文化成”出自《周易·贲卦·彖传》:“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所谓“人文”主要指体现人之为人的伦理道德原则以及规范人们言行的礼乐典章制度等,强调的是人与动物不同的群体性和社会性,即所谓的“人道”。宋代大儒程颐解释:“人文,人之道也。”“人文,人理之伦序。”(《伊川易传》卷二)“化成”则是指主体人格的塑造与养成,乃至实现天下和谐大同。儒家主张“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认为人能发现和掌握自然规律,可以用自己所创造的文明成果塑造自身,实现“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的人文修养与境界提升,进而化成天下。其实,“化”是教化、感化、自化,是春风化雨似的潜移默化和慢慢渗透;“成”是实现、完成,是人格的完善、社会风气的形成及社会秩序的和谐。对个体来说,人文化成就是在一定社会环境下学习、感化、践行人道的过程,也是个体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慢慢形成过程,即修养“成人”,实现儒家所理想的君子人格。一般而言,中国古人的思维逻辑是通过“建本于一己”以期实现天下如一家、中国如一人。如《中庸》说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强调的是示范与榜样的作用,通过自身而推及他人、社会、天下,以取得化成天下之效果。历史也证明,中华文明的发展史就是一个不断人文化成的过程,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得到充分发展,并积淀形成中华民族所独有的民族精神,被誉为“礼仪之邦”。

以礼乐化民成人

人文化成是以礼乐为核心内容的道德(仁义)教化,而不是知识性教育。《汉书·艺文志》载:“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儒家以六经为教材,其旨意在仁义道德方面。

礼与乐源于上古先民们的宗教祭祀活动。礼是祭祖与祭天地神祇活动中的一些仪式规范,乐是与这些活动相配合的乐舞。殷周之际,礼与乐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尤其周初,周公制礼作乐,将“敬德保民”“明德慎罚”的政治观念融入一系列制度之中,礼乐开始由原始宗教性质的精神文化活动,发展成人们日常生活的仪规、行为准则和维系社会、国家秩序的典章制度,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发挥出其独特的教化作用。

孔子发展了周代的礼乐观念,援仁入礼,使礼乐具有了新的内在价值和灵魂,仁成了礼乐的内在本质,礼乐则成了仁的外在表现。如杨向奎先生在《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中指出,礼乐在西周初以“德”为核心,到春秋末,孔子提出以“仁”为核心。乐与人们常说的音乐不同,儒家认为乐是用来调节人情、提升德性的,对个体身心健康及人格引导、道德教化有着重要作用,因而儒家给予“德音之谓乐”的经典表述。无论礼还是乐,其本质都是仁,是仁义道德的体现。

儒家把人规定为仁,将仁作为人的内在要求与本质规定。孔子说:“仁者,人也。”(《礼记·中庸》)孟子说:“仁也者,人也。”(《孟子·尽心下》)这与孔子强调的“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相一致。对一个人来说,只有经过外在礼的道德规范和约束、内在乐的情感陶冶和濡染,才具有恭敬文雅的主体品格,具备人之为人的道德素养。如《礼记·文王世子》说:“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怿,恭敬而温文。”儒家提倡人格完善,希望人人成为君子,但这并不是儒家的最终目的,儒家以个体“成人”为逻辑起点,目的是化成天下,以期实现社会和谐有序,乃至天下大同。如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孔子也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孝经·广要道》)其实,儒家旨在通过礼乐教化之手段,以礼规范制约人的情感欲望,使人相敬相爱、谦让不争;以乐熏陶和感化人的内心世界,使人内心和谐、平静。如《礼记·乐记》说:“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也就是说,制礼作乐不是满足人的口腹耳目之欲的,而是教化民众如何平衡喜好与厌恶的情感,让民众回归正确的道义原则和行为规范上来,成为一个有伦理道德修养的社会人。

以身教弘德劝善

人文化成不是凭空的说教,而是深深地植根于个体的当下生产和生活之中,依靠个体自我的认知和觉醒,完善自身的精神和道德生活。孔子主张“富而后教”,孟子主张“制民之产”,这都是强调只有在满足物质生活的前提下,个体才会有更高的精神文化追求,社会才可以推行教化。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孔子没指明人性善恶,也没说人有高下之分,只是指出经后天的学习、教化等,人会有所不同。即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不可任性而为,而应努力学习、修养完善自己。孟子主张性善,认为人人都有一颗“不忍人之心”,但是这种善的幼苗很幼小、很脆弱,如“牛山之木”一样须要时时呵护与养育。荀子主张性恶,认为人人有“饥而欲食,寒而欲暖”的生理需求以及“好利而欲得”的心理需求,如果“从人之性,顺人之情”,结果“必出于争夺”“而归于暴”,那么社会就会因人们之间的相互争夺引发动乱不安,因而他提出“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荀子·性恶》)的教化观点。这样,儒家就从人性的角度阐释与强调了礼乐教化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其实,从儒家礼乐教化延展开来看,儒家特别推崇身教表率的意义。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在孔子看来,用道德教化民众可以取得“众星拱之”的治理效果,所以特别强调施教者的身教与表率作用。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孟子也说:“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离娄上》)荀子则用“盘”与“水”比喻君民关系,认为君主像盘子、民众像盘里的水,水总是随盘子的形状而改变,强调了君主的榜样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儒家看来,为政者不只是一个管理者,首先应该是一个道德模范。儒家教化是一种道德说教与感化,凭空的说教远不如实际行动具有明显的示范与带动效应,只有做到“政者正也”、以德服人、率先垂范、发挥表率,才可取得教人为善的最佳效果。反之,施教者自身无德,不仅对他人没有说服力,而且还会产生负面影响。这与人们常说的“不能正己,焉能正人”的道理是一样的。

结语

儒家提倡礼乐教化,主张为政以德,是基于礼乐教化比政令刑罚有很大优越性的深度考量。首先,可以使人有羞耻之心,知错就改,避免重复犯错误。其次,可以使人在不知不觉中扬善弃恶,取得潜移默化的育人效果。《礼记·经解》说:“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再者,可以防患于未然,做到遏难于未发。《汉书·贾谊传》说:“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儒家强调礼乐教化,并没忽视刑政的作用,只是强调礼乐教化的优先性、优越性。儒家认为,礼乐重外在行为规范和内在品格修养,而法律政令重从反面限定人的行为禁忌。礼乐教化作用于“将然之前”,法律政令作用于“已然之后”。只有礼乐与刑政共同作用,才可促进人心向善、社会和谐。

儒家文之以礼乐的教化理念,开启了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与人文传统,对中国古代人们的人格塑造、社会风尚的养成、社会秩序的稳定均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理应回顾与审视儒家的礼乐教化理念,汲取精华,去其糟粕,守正创新,用儒家礼乐教化之智慧助推文化强国建设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作者:孔祥安,系孔子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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