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601169)因在账户管理、收单业务、代收业务、反假货币业务等多领域存在9类违法行为,受到严厉处罚。该行被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86元,并处以罚款2527万元,罚没款合计约2527万元;这一笔罚单的金额分量颇重——仅此一笔即占其全系统本年度罚没总额的68.8%。
此次北京银行暴露的违规行为,广泛触及多项法律法规,涵盖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收单业务管理规定、代收业务管理规定等九大类情形——既包括占压财政存款、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等资金与信息管理漏洞,也涉及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及时报送交易报告等反洗钱领域失职行为,甚至存在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的严重违规操作。
央行明确指出,这些行为违反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重要法规。
在对机构作出处罚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精准追责:来自零售银行部、运营管理部、电子银行部等关键部门的11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因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央行合计罚款86.5万元。
零售银行部侯某因涉及“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4项违规,被予以警告并罚款21万元,为本批个人处罚金额最高;运营管理部赵某对“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3项违规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9.5万元;电子银行部王某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及相关管理规定”2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此外,个人信贷部、信用卡中心、法律合规部等部门的8名人员,也因对应单项违规或合规审查失职等问题,被处以1万至8.5万元不等的警告及罚款。
事实上,这并非北京银行2025年首次收到监管罚单,这一年对该行及旗下分支机构而言,是监管力度持续强化的一年。
据公开处罚记录统计,其全系统本年度罚没总额已突破3600万元,涉及总行及至少8家异地分支机构;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也曾因“违规经营”对总行罚款530万元。
各地分支机构的受罚情况也各有侧重:南昌分行以10张罚单、246万元罚没金额成为受罚最频繁的分支机构,其违规事由集中指向信贷业务,特别是贷款“三查”未尽职问题;深圳分行则因反洗钱、内控制度等六大类违规被罚204.6万元,其中支付结算业务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大额交易报送疏漏被重点问责;西安、乌鲁木齐等地分行亦因代销业务、反洗钱等领域违规,被处以13万至133.5万元不等的罚款。
梳理全年的处罚记录不难发现,账户管理、贷款审查、代销风控等操作环节,正是北京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违规高发区。
比如深圳分行因“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被列入反洗钱违规典型,而南昌红谷滩支行等基层网点,则暴露出业务扩张过程中内控管理滞后的问题。